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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
信息来源:
华林山
发布时间:
2008-8-20
服务类别:
婚姻生育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外出三个月以上,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本人申请、婚育证明、身份证、有配偶的带夫妻2寸照片,
无配偶的带1寸单人照,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供当地计生技术服务
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提供征收处理结果情况
办理程序:
本人直接到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办理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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