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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08-7-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008年高安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省、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宜春市环保局印发的《2008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08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紧密联系环保部门实际,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促进全省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绿色生态高安,实现高安崛起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高安市环保局全局干部职工。
       三、评议内容
       (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
      (二)在行政许可工作中,是否执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不严把环保准入关的问题;
     (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环境违法问题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现象是否依法进行了认真查处,是否存在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
      (四)在监测和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或结论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和不出具正式发票或收据的问题;
      (五)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索拿卡要”的问题。
      四、组织实施
2008年我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在高安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环保局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开展,既要参与高安市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又要与参与市环保系统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尤其要做好本环保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因为今年环保系统要参与全省行风评议,所以环保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下管一级,成果共享的办法来组织实施。我局力争做好自身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迎接和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评议。
       五、步骤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15日)。根据《2008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08年高安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环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广泛动员,做到人人皆知。   
(二)征询意见和建议6月16日至7月10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以及通过电视、网站等开辟或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市环保局和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整改7月11日至9月30日)。局行风领导小组将根据征求意见、自查及市局和县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也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市环保局和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议9月30日至10月30日)。积极配合省、市局和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进行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2)督促整改落实分占总分30%。
(五)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10月31日—11月30日)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束后,我局必须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基本概况、主要成效与收获、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市环保局和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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