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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

信息来源:国资办   发布时间:2008-5-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拍 卖 须 知
 
编号:GAGZ20080515
 
一、本次拍卖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应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二、拍卖二手公务车的详细情况如下,汽车现停放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前后(已张贴拍卖标签)。2008年5月13日上午10点向公众展示拍卖标的物。
 
编号
车名
车牌
机动车最早登记时间
已年检时间
已交保险时间
已交养路费时间
已交其他费用时间
车况
备注
001 
普桑 
赣C51828 
1996.12 
2008.12
2008.08 
 
 
 
 
002 
长安面包 
赣C53396 
2004.07 
2008.07 
 
 
 
 
 
003 
郑州日产
赣C51673 
2002.05 
2008.05 
 
 
 
 
 
 
三、报名条件: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个人报名时需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000元/辆拍卖保证金(不计利息)、报名及资料费200元辆,报名及资料费交后不予退还。
四、每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只允许报名竞买其中的一辆车。
五、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物状况,查阅有关资料,报名后即为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
六、买受人须当日与拍卖人进行钱货交割,其拍卖保证金自动转抵购车款,不足部分再由买受人补足。拍卖人向其移交其买受的二手公务车及现有手续资料,其他竞买人当场无息退还拍卖保证金。
七、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买办法:由所有报名的竞买人一次性按规定格式填写报价单并密封交拍卖人,拍卖人当场开封报价,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竞买人报价均未达到保留价,拍卖无效。
九、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更不得互相串通,操纵价格,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一经发现,劝阻不听者,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竞买资格,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高安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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