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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工业园区环卫人员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工业城管委会   发布时间:2008-7-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安工业园区环卫人员管理制度
  
  1、环卫人员应及时清扫路面、人行道的垃圾、泥土等,经常保持路面、人行道的干净、卫生、整洁。
  2、环卫人员上午10点之前将各企业门口的垃圾清理干净并倒入指定的垃圾坑内,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压。
  3、环卫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4、环卫人员如有事离岗,须到管委会物业管理部请假。
  5、园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每次检查结果登记。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缺勤一天罚款15元。
  6、环卫人员对各自路段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清扫,管委会物业管理部将对环卫人员年终考核,奖优罚劣。
  
  高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2008年元月7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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