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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点滴成长 见证发展历程 描绘壮大轨迹映照光明未来 改革开放30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事记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10-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高安市工商局办公室
  
 
政策初定期(1978—1991年):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

  1978

  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指出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中国改革分步骤进行,这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1979

  3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同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指出: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征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有关个体经济的报告。

  7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法律,首次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组织原则等用法律的方式予以明确。该法规定: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目前在有限范围内继续存在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和补充。

  1980

  4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召开,会议提出:社员在不影响集体生产、不剥削他人的前提下,持生产大队证明,可以从事个人劳力所及的鲜活商品和三类农副产品贩卖活动。”“集体商店和有证商贩,可以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到农村采购农副产品。

  4月,香港伍淑清女士投资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领到了首张中外合资企业开业通知书。

  6月,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在省、市、区(县)三级领导的支持下,首先恢复、培育了全国第一个农贸市场——北行农贸市场。

  726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合营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登记的主要项目等作出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1月开始办理登记,当时大部分合营企业集中在北京。

  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允许个体劳动者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指示有关部门对个体经济发展要予以支持,不得刁难、歧视。

  8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1981

  424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审批程序》,指导开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5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劳动、城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解决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所需场地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个体工商户需要的网点,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统筹规划。

  6月,国务院批转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国务院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城镇集体和个体经济是我国多种经济成分的组成部分,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是搞活经济的一项重大措施,是社会的需要,是一项长期的经济政策。

  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6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劳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对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货源供应等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范围,积极提供货源,增设批发网点,适当降低批发起点,给个体工商户进货提供方便。个体工商户同国营和集体单位一样,享受批发价格。

  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指出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此,城镇个体工商业发展加快,农村个体工商业开始恢复。

  这一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司设立了外资处,有外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设立了外资处(科)。

  1982

  72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个体经济司。

  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武汉市召开小商品市场现场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放开小商品价格的精神,会议确定,经营小商品的有证商贩,可以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贩运活动。

  12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第一次确立了个体经济的宪法地位,并明确了个体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1231,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实现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商业经济形式并存。同时要求,对于农村个体商业和各种服务业,应当适当加以发展,并给予必要扶持。

  1983

  2月,国务院公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用法规形式肯定了私人贩运活动。

  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

  这一年,中共中央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中,提出对企业超过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三不政策实际上保护了私营经济的发展。

  1984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意见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并于54日印发《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确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这些城市实行特殊政策,在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方面给予更多的自主权。

  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

  这一年,辽宁省抚顺市和其他几个地区先后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1985

  2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被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这使我国的对外开放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多层次、逐步推进的新格局。

  1986

  4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使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有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125日,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北京成立,城乡个体劳动者从此有了自己的全国性组织。

  1987

  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对私营企业应当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方针。第一次正式并且明确地提出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8月,国务院发布《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它成为发展和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依据。

  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1988

  4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一次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

  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条例》提出: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年,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私营经济的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

  1989

  9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作用。

  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应当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强管理和引导,鼓励它们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继续发展,发挥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和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一年,为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和贯彻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国500多万家企业开展了重新审核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工作。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在各地深入开展。到12月底,全国除个别地区外,都已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申请参加的企业达219399家,被命名的企业达38439家,许多外贸、科技和中外合资企业也加入到活动中来。

  1990

  这一年,全国各地根据中央的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了治理整顿。通过治理整顿,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守法经营。当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违法违章率比上一年下降了20%。

  1991

  3月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概括地提出了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应遵循的十二条主要原则。其中第五条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它们加强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这一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具体修订工作基本完成。

  政策确定期(1992—1996年):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1992

  10月,党的十四大总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指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命名表彰19911992年度全国文明集贸市场的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集贸市场等652个集贸市场全国文明集贸市场荣誉称号,促进了各地创建文明集贸市场活动的开展。

  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市场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市场发展的经验,专题研究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当年,全国各地掀起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市场建设热潮。

  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放宽政策,大力发展,加强管理。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努力创造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取消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上的不合理限制。

  1993

  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结合培育市场体系和发展第三产业,配合国家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的战略和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促进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与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都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跨行业经营或综合经营。

  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下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

  1994

  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查、出资检查和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

  1995

  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使它们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饮食业业户文明经营。

  1996

  1月,我国首家主要由私营企业投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开业,该行募集的股本金中80%以上来源于私营企业。

  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村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引导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正确引导专业村中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政策稳定期(1997—2008年):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997

  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无照经营进行综合治理的通知》,专门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对无照经营进行了清理和取缔。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了无照经营户130多万户。

  1998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允许国有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出售。允许私营企业吸收外资发展经济。

  1999

  3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000

  1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实施。

  125日,国务院决定,从200011日起,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新的优惠政策。

  322日,为鼓励外商扩大对华投资,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发出通知,下放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

  9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1219日,外经贸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0111日起,对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条件按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同等标准执行。

  2001

  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经贸委、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起步。

  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成立。

  11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1211,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一百四十三个成员。

  2002

  4月,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主办的中国外资登记网正式开通,有力促进了外资管理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的提高。

  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和经济合同文本工本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优先受理,优先发照。

  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党的十六大还通过了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议,使得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

  2003

  1月,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会长尹明善当选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首位进入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的私营企业家。

  31日,国务院制定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

  629,内地与香港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据此,从200411日起,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273种产品实行零关税优惠,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境内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商业零售。

  9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1017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澳门签署。

  2004

  3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与此同时,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被写入宪法,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人事部正式发文批准在上海开展注册官制度试点工作。1114日,我国首批280名企业注册官在上海诞生,开始正式履行职责。

  10月,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自20051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部门审批。

  1224日,100名非公经济人士在北京接受中共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的联合表彰,被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称号。这是我国首次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

  2005

  2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全面、最系统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311日,中国民航第一家私营航空运输企业奥凯航空公司开通首次航班。

  51日,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33位私营企业主首次被选为全国劳模。在此之前,私营企业主能否当选劳模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629日,首家全国性私营石油企业长联石油控股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公司由湖北天发集团联合全国30家私营石油企业共同参股成立。这是我国私营石油企业从单打独斗走向联合的一个有益尝试。

  2006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允许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吸收部分社会资本,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这为非公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带来了更多机会。

  针对欧盟从2006107日起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在我国1200多家涉案企业集体沉默的情况下,1023日,奥康集团聘请律师,决定状告欧盟的行为违反欧盟相关法律,誓将反倾销申诉进行到底,使我们看到了我国私营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勇于依法维权的希望。

  2007

  227日,国防科工委下发《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领域、程度、要求等提出了十一条具体措施,打开了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大门。

  31日挂牌开业的四川省仪陇县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同年12月在湖北省随州市开业的汇丰村镇银行,是在我国设立的第一家外资农村金融机构。

  3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保护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物权人的合法物权,这使私营企业能够更加放心地去创造财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不合理的外资超国民待遇,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同一条起跑线,让内资企业从原先的高税赋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投入产品研发,提高市场竞争力。

  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这两个平等是十七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飞跃。

  2008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9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对此,个体工商户普遍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盛赞这是我国社会治理方式向更加符合社会发展方向转变的重要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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