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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4-18
服务类别:年检年审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事项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在高安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办理条件: 当年设立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自下一年参加年检。
 申办材料:

①年检报告书

②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⑥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①—⑤所列材料。

⑦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①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②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③企业缴纳年检费 ④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置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5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86588
 监督电话: 0795-52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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