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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4-18
服务类别:设立变更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事项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在高安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①《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②《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营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④变更营业单位的营业场所,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⑤变更营业单位负责人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营业单位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⑥变更营业单位资金数额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⑦营业单位因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营业单位名称的,提交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⑧变更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⑨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照时交回原执照)

 办理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③审核 ④交费 ⑤办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登记费100元,副本费1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86588
 监督电话: 0795-52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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