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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4-18
服务类别:设立变更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①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营场所证明

④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办理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③审核 ④交费 ⑤办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登记费300元,副本1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86588
 监督电话: 0795-52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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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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