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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4-18
服务类别:设立变更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①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领取)

②投资人身份证明

③企业住所证明

④经营范围中需经审批的应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件

⑤委托代理人申请投立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⑥登记机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①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②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③企业备齐文件后,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发给《受理通知书》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④领照人凭《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登记费300元,副本10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高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86588
 监督电话: 0795-52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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