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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08-4-18
服务类别:
工商管理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安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
事项依据: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需要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将相关申办材料到抵押物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办理时限:
在提交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工商机关在当日可准予登记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附 件:
承办机构:
高安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高安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市管股、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87601
监督电话:
0795-5287604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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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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