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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广播电视局文件   发布时间:2008-4-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财务科
  

一、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单位对于其取得的上述免税收入应当和应税收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为200711日至20091231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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