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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高房管字[2007]33号
为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7]26号、市政府高府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房地产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全局干部职工初步形成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在全局系统进一步形成,想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会依法办事的能力显著增强,能依法办事的环境显著改善,使依法行政成为预防和化解工作中矛盾的基本手段。
(二)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建立;实现法制工作与房地产管理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房地产管理工作基本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办事的工作准则进一步健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总体框架下,逐步完善我市房地产法规配套制度体系。
(三)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落实由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组织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未经合法性论证的事项不进入决策程序;法制工作机构全程参与决策过程,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成为制度化程序;依法工作机制基本健全,规范的行政工作程序得到建立,做到行政公开、当事人参与、职能分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逐级建立执法责任制,形成执法责任体系;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更加有力,形成执法证件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管理的工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1、建立起以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房地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的目标责任纳入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形成以房地产开发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执法等具体执法岗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就学法对象、学习内容、组织形式、责任落实、考核奖惩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领导干部用法经常化。
(二)建立四个机制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3项制度:一是制定《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外脑”作用,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制定《决策听证制度》和《决策公示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向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确保在透明、民主的前提下作出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推进依法工作机制。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在房地产领域制定相应具体的工作规范;明确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和具体化。使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相应业务工作中得到落实;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具体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使管理随意、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设定自己职权、擅自规定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各单位都要自觉转变观念,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制定或者修订本单位的《工作规则》,明确和遵守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就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行业管理政策的制定、建设项目的审批、资金使用、房屋拆迁、项目开发、房地产交易、突发事件的应对等事项,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都要由本单位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法制工作人员要列席有关办公会议,提出法律意见,切实做到每项行政行为合法有据。
3、完善规范执法机制。重点要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定《房地产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工作规则》,对各类案件的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和执行、结案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各个环节需要制作的执法文书格式、填写要求、应当注意的问题逐一加以规定;二是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把住执法人员准入关、年检关、考评关,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三是规范房地产执法管理,在已经统一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就房地产执法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提高执法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四是规范投诉受理工作,制定《受理房地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建立网络、电话、信函三种固定投诉渠道,形成一套公开受理、迅速查处、严格追究的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以完善“阳光工程”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机制,接受外部监督。在房地产建设实行“阳光工程”的基础上,将“阳光房地产”建设延伸到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实现“树行业新风,建廉政行业”;二是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房地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规定》,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制定《房地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监督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高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金奎
副组长:黄少华 付卫星 卢 斌 单金平
成 员 :熊晓勇 蔡小兰 黄继凑 黄文华 陈庆芝 陈 强
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熊晓勇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具体措施
在完善“两个体系”、建立“四项机制”的总体框架下,今年要着力抓好5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在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考核、监督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制度建设的完善和质量提高上要尽快取得成效,真正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一)开展有关依法行政的培训教育。举办1期房地产干部培训班。邀请上级法制机构的专家学者授课,培养领导干部工作的法律思维方式,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培训工作要突出一个“实”字,不能走过场。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一是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二是抓好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三是岗前培训,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厅、宜春市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成“四个机制”有关制度建设任务。在对既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8项制度进行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就深化管理制定《房地产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工作规则》、《房地产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受理房地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工作规定》,使依法行政的规范化管理上新台阶。制度建设要突出一个“质”字,做到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确保科学。
(三)做好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落实。一是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摸清行政执法权力底数,理清执法依据,划清权力底线,分清执法责任;二是抓好落实,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使执法责任制成为房地产执法部门工作的一条主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个“常”字,使其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对执法现场的明查暗访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继续深入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许可方式、许可主体、许可程序、后续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监督检查要突出一个“严”字,要真检查、真追究。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构建和谐社会根本途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的高度来看待依法行政问题。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权力运作的基本准则;把依法行政放到关系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部署和规划,从而把依法行政与房地产各项工作有机统一起来,防止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层皮的现象。要牢固树立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办好事、办成事的观念;越是大事急事,越要有依法行政的意识,越要防止因行政管理方式不适当而给我们的工作带来被动和困难。
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成为依法办事的典范。各单位领导班子把建设“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要根据分工具体抓,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状况纳入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有关单位的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2007年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局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局同时向市报告全局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水平,争当“高级参谋、合格顾问、得力助手”,适应依法行政新的形势要求。
二00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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