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字[2002]107号)和《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发[2002]30号)。高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归口建设局),正科级,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主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市城市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城市管理局设4个职能股。
(一)秘书股(挂宣教法制股牌子)
(二)计划财务股(挂审计股牌子)
(三)市容管理股(挂户外广告管理股牌子)
(四)公用事业管理股(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股牌子)
另设纪检(监察)组,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
下属单位有7个事业单位:(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科级);(二)市政工程处(副科级);(三)环境卫生管理处(副科级);(四)园林管理处(副科级);(五)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六)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站;(七)市燃气管理站。 |
| 地 址: |
高安市桥北路406号 |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城市管理规定,以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对本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直辖市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
、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四)负责本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如户外广告、道路占用、街容店面装修、城市绿化、景点景区、城市公交、停车场、广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管理,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五)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区洗车场所规划和管理;负责市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六)负责制定本市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七)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空间等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市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设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八)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负责市政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决算审查、质量监督和验收。(九)负责城市风景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化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绿地,风景林地的管理;组织城市开展义务植树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参与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十)负责城市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热能供应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对城市经营和使用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及燃具、热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燃气站点的规划布点及建站审批;负责燃气行业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十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客运交通管理;负责城市客运资源、营运线路的统一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公交客运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十二)负责城市市场物业管理;负责城市市场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市场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决算审查、质量监督和验收。(十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工程管理和建设市场规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十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及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系统内信息、微机处理我攻;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十五)负责编制和报批本市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级市政设施配套费等城市管理方面依法应征收费用的收缴;(十六)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下属单位资金划拔和系统内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本部门依法征收的费用;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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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职务: |
| 姓 名 |
职 务 |
| 张有玲 |
党组 书记、局长 |
| 杨芳启 |
党组 成员、副局长 |
| 胡必坝 |
党组 成员、副局长 |
| 刘海燕 |
党组 成员、副局长 |
| 单淼森 |
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 |
| 陈卫华 |
党组 成员、副局长 |
| 何庆剑 |
党组 成员、 |
| 杨留赛 |
党组 成员、市政工程处主任 |
| 金后成 |
党组成员、园林处主任 |
| 王艾香 |
党组成员、环卫处主任 |
| 陈忠明 |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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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传真: |
0795-5283405 |
| 投 诉: |
| 受理投诉部门 |
受理投诉电话 |
| 城管局纪检组 |
5288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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