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 阅读正文

村前镇民政所服务事项

信息来源:村前镇   发布时间:2008-8-6
服务类别:社会保障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基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办理对象及 范围: 面向全社会服务
 办理条件: 需抚恤人群、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人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群、受灾群。
 申办材料:

1、烈属定补证、残疾证、复员军人定补证、退伍军人定补证、医药费发票。
  2、五保定补证、精减人员定补证、40%精减人员定补证。3、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报村委会研究签字盖章  2、核实情况  3、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村前镇民政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镇办公楼一楼 330822
 联系方式: 13870501286
 监督电话: 0795-5672102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