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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信息来源:
八景镇
发布时间:
2008-7-10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八景镇党政办公室
由镇林业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小组下设火情监察组、火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火案侦破组、火场救护组、扑火机动组、综合材料组及镇扑火应急分队。
一、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安排2名专职防火员,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训练。
二、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3521567)或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势情况、前往路线、植被情况,并随时报告相关领导。
三、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第一梯队人员立即结集赶往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各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第一梯队指挥的灾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在40分钟之内赶到火场,并向前指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袁州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增援扑救。增援队伍由机动扑火组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带队人应及时向前指、镇应急指挥部及市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立即撤离,要就地清理余火,确保火场无火、无烟、无汽,并继续看守6—12小时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确无复燃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发放扑火食品、饮用水、电池等;
2、扑火时间长,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需要补充时,负责采购或就近到村民家中煮,并组织运往前线,必须送到火线扑火人员手中;
3、搞好扑火人员返回后伙食安排。
四、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火灾评估:火灾扑灭后,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人员勘查火灾面积(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报市防火办。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