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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服务事项
信息来源:
八景镇
发布时间:
2008-7-10
服务类别:
社会保障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八景镇党政办公室
事项依据:
基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需抚恤人群、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人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群、受灾群。
申办材料:
1
、烈属定补证、残疾证、复员军人定补证、退伍军人定补证、医药费发票。
2
、五保定补证、精减人员定补证、
40%
精减人员定补证。
3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报社区、村委会研究签字盖章 2、核实情况 3、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
无
收费标准:
无
附 件:
承办机构:
八景镇民政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八景镇政府大楼一楼 330812
联系方式:
13607951539
监督电话:
0795--5483001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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