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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服务事项

信息来源:八景镇   发布时间:2008-7-10
服务类别:社会保障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八景镇党政办公室
 事项依据: 基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需抚恤人群、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人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群、受灾群。
 申办材料: 1、烈属定补证、残疾证、复员军人定补证、退伍军人定补证、医药费发票。
  2、五保定补证、精减人员定补证、40%精减人员定补证。3、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报社区、村委会研究签字盖章   2、核实情况   3、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八景镇民政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八景镇政府大楼一楼 330812
 联系方式: 13607951539
 监督电话: 0795--54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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