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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纠纷调处
信息来源:
八景镇
发布时间:
2008-4-9
服务类别:
法律服务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八景镇党政办公室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纠纷当事人
申办材料:
申请人请示事项,事实理由、书面证据、
人证、物证(同村纠纷需村出具的纠纷移送表)
办理程序:
纠纷当事人申请->村调解->综合办审核-> 询问取证->调解->签订协议书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综治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八景镇综合办公室 330812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5483001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