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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

信息来源:八景镇   发布时间:2008-4-9
服务类别:婚姻生育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八景镇党政办公室
 事项依据: 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外出三个月以上,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
 办理条件: 外出三个月以上
 申办材料: 本人申请、婚育证明、身份证、有配偶的带夫妻2寸照片,
无配偶的带1寸单人照,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供当地计生技术服务
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提供征收处理结果情况
 办理程序: 备齐材料到计生办公室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附  件:
 承办机构: 八景镇计生办公室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八景镇计生办 330812
 联系方式: 13755876659
 监督电话: 0795--5483001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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