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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督察组在高安市督察

信息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8-8-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省“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督察组在高安市督察
7月10日至11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泽民带领省“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第八督查组,对高安市进行了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督查。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认真检查了高安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同时对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水利、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了安全督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高安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高安境内320国道改造路段、高安市汽运城、高安市水利局、省建筑陶瓷基地、高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实地安全督查,检查后向高安市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对高安市所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也分别指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省督查组的督查反馈意见,高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何文副市长当即表态,表示要立即行动,马上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对百日督查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隐患整改力度,使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企业,变成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行为。
 
                                     
 
省“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督察组在高安市督察
7月10日至11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泽民带领省“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第八督查组,对高安市进行了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督查。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认真检查了高安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同时对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水利、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了安全督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高安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高安境内320国道改造路段、高安市汽运城、高安市水利局、省建筑陶瓷基地、高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实地安全督查,检查后向高安市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对高安市所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也分别指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省督查组的督查反馈意见,高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何文副市长当即表态,表示要立即行动,马上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对百日督查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隐患整改力度,使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企业,变成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行为。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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