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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内部明电《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41)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赣煤行管发[2008]8号《江西省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健全和完善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全年煤矿杜绝死亡事故,减少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煤矿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作业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重大隐患监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情况。
4、劳动定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情况;矿井每班最大下井人数控制情况和各作业点人数控制情况;入井登记检身制度执行情况;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和培训经费保证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煤矿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防止“三超”情况。煤矿企业执行“防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情况;矿井采掘方案审查及执行情况。
7、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要实现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测定情况。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煤巷掘进瓦斯排放孔执行到位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情况;瓦斯检查员对瓦斯的日常检测情况;“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矿井防尘措施及执行情况。矿井防尘措施及执行情况,矿井防灭火措施及执行情况。
8、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治水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矿井排水能力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必须查明矿井老空区积水情况、强含水层分布情况和导水断层分布情况,坚决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禁开采受强含水层、老空区积水严重威胁的煤层。
9、机电管理情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按规定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情况;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情况。
10、火工品管理情况。煤矿企业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选用煤矿许用炸药情况;火工品存储、运输、发放、领用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1、改扩建矿井管理情况。通过预核准的改扩建矿井有关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应关闭矿井关闭到位情况;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情况;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情况;杜绝违规边基建边生产情况。
12、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时,落实防范治理措施的情况;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情况;废弃井口填堵封实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1、2006~2007年发生过死亡3人事故的矿井;
2、高瓦斯矿井和确定为水患威胁的矿井;
3、煤矿管理相对较差的矿井。
四、工作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复产验收,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宜春市安监管煤冶字[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复产验收表中列出内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井下各项安全生产系统,切实整改到位。
2、煤矿复产前必须严格按程序验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3、各矿井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年度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和防治水工作计划。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雨季汛期、瓦斯异常变化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在此时段,各煤矿企业要按照隐患分级排查治理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坚决确保“有掘必排”制度的落实。
3、所有矿井要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和防治水工程计划,坚决确保“有掘必探”制度的落实。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进度现象增多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
1、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进度现象增多的特点,严防“三超”,狠反“三违”,打击“三非”。
2、指导督促各煤矿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要吸取今年初雨雪冰冻灾害的教训,及早谋划防范和抗击灾害的工作措施与应急预案,尤其要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3、强化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坚持井下领导带(跟)班制度、现场督查特殊工种井下上岗情况。
4、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本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
2、各煤矿企业也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负责部门,落实相关责任。
3、各乡镇(场)安监站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检查和治理台帐,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问效制度,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检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