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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府办发〔2008〕34号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宜府办字[2008] 47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华林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字[2008]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市人武部办,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单位,群团,存。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80份
高府办发〔2008〕34号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宜府办字[2008] 47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华林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字[2008]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纪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市人武部办,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单位,群团,存。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80份 |